盗窃嫌疑人拒不交代 被盗现金 “说”出真相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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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2023年11月2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犯罪嫌疑人张某坐在审讯室里,神色漠然。“这是被害人丢失的项链,你的朋友马某说是你送给她的,对此你怎么解释?”米东区分局刑侦大队五中队指导员邢昊问。
“她记错了,我没有给她送过礼物。”张某说。
“这是你在事发后去银行ATM机存的人民币,其中有两张的冠字号和被害人丢失的人民币一样,你怎么解释?”
尽管张某被抓后一直拒不交代,但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已将他牢牢锁定。
2023年10月22日,米东区分局接到辖区居民李先生报警称,他家可能遭到入室盗窃。邢昊和同事立即赶往现场。
李先生说,当天18时许,他打开家里的保险柜,发现3万元现金和价值3万余元的首饰不见了,确定不是家人取走后,他报了警。
“最近一次打开保险柜是什么时候?”邢昊向李先生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中秋节(同年9月29日)前后,他曾从保险柜取出一些现金,之后再没打开过。
根据李先生的叙述,结合他与家人的生活习惯,嫌疑人的范围和作案时间难以确定,加之为方便存取财物,李先生的保险柜从来不上锁,民警在现场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全面分析案情后,民警分头行动。一方面让技术部门对现场反复勘查,看是否能找到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摸排中秋节后出入李先生家所在楼层的人员。
李先生家位于一个大型商业小区,进出人员较多,民警连续7天走访调查,注意到10月17日进入小区的可疑人员张某。
对米东区分局刑侦大队来说,张某是“老熟人”了。2008年,张某在米东区一辆公交车上行窃时被人发现,后持刀威胁被害人,米东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
民警初步了解得知,张某在该小区既没有亲友,也不从事小区运维等相关工作,其出入小区的目的存疑。此外,根据调查,张某疑似频繁参与赌博,没有固定收入来源。
随后,民警围绕张某的人际关系展开进一步侦查,发现张某的一名女性朋友马某曾收到张某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条项链。马某表示,对于张某如何获得这条项链,她并不知情。经过李先生辨认,这条项链正是自己家丢失的首饰之一。
虽然找到了李先生家丢失的项链,但张某将项链送给马某时没有第三人在场,这条线索还不够。紧接着,民警了解到,张某离开小区后,去昌吉市的一家银行存钱,而根据调查,张某在这个时间段没有任何收入。
两条线索都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却都指向张某,民警一时犯了难。
令大家没想到的是,案发前,李先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一条信息成为破案关键。在这条信息里,李先生晒出了保险柜里的现金,其中有两张能看到完整的冠字号。民警前往张某存钱的银行调查,经核验,张某存入的现金中,有两张冠字号与李先生晒出的一致。
2023年11月22日,民警在呼图壁县张某的家中将其抓获。目前,张某已被米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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