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人,110想对你说……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1月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在该局特警八支队举行“我与报警人”110故事宣讲活动。
当天,由乌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分局接警员们自编自演的《藏蓝下的一盏明灯》《你好110》等节目轮番登场,或荒诞或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发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据了解,民警们演绎的情景剧都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接警故事。
“我的银行卡被ATM机吃掉了,你们快来帮我把ATM机砸掉,把卡取出来!”在乌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带来的情景剧《贴心的110》中,一段醉酒群众打电话报警的情节让人忍俊不禁。
据乌市公安局沙区分局110指挥中心主任严莹介绍,2023年,沙区110平均每日接派警430余起,多为群众求助及纠纷类警情,其中,非警务警情占56%。
严莹表示,根据公安部颁布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受理的报警范围为刑事案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治安案(事)件,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受理求助的范围包括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希望大家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及时拨打110,非警务警情不要拨打110,把有限的报警资源留给真正有需求的人。”严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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