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和解定分止争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1
A+ | a检察和解定分止争
本报昌吉讯(通讯员 李俊)“我们先后联系了一审、二审法官以及相关部门和鉴定机关,每一份证据和材料我们都经过了严格审查,二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这么久了,你们第一次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我希望你们能够消除心中的怨气,多一份沟通与理解。”11月8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一起民事监督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21年5月,张平(化名)因遗产分割问题将周维(化名)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一审、二审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均未支持其诉请,张平向昌吉州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调阅卷宗,与一审法官、二审法官沟通了解案情。综合考量该案各方情况,如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不仅不能取得实质成效,还将加剧当事人双方矛盾。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检察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依据相关法律分别对张平、周维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有意愿和解。
在检察官的组织见证下,双方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张平撤回了监督申请。
昌吉州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民事检察和解在民事监督案件中的应用,加强与法院、鉴定机构等部门衔接配合,避免监督程序空转,真正实现定分止争。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和田地区:“接诉即办”撬动基层治理创新
- 自治区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开幕
- 解锁“枫桥经验” 擘画“为民图景” ——专访和田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张磊
- 寄去电话卡和银行卡可低息贷款?会变帮信罪嫌疑人!
-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一线“枫”景|在“石榴之乡”断“石榴官司”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