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停止不前 原来是酒驾心虚了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白早霞
男子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早晨明知酒未醒,仍侥幸驾车上路,不出意外,被查了。
11月3日10时40分,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Y075线0公里+200米处设点开展违法查处工作,一辆白色轿车靠近检查点时,突然停止不前。民警示意其向前行驶接受检查时,该车竟掉头加速驶离。民警立即联系在该路段巡逻的民警进行拦截。
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伊某为什么掉头逃跑时,伊某称害怕被查出酒驾。
原来,11月2日晚,伊某和朋友聚餐时喝了不少酒。次日9时醒来时,伊某感觉头晕,知道可能没有完全酒醒,但又不想耽误上班,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伊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伊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上述案例只涉及酒驾,下面这位驾驶人胆子更大,不但酒驾,还超员。
10月27日20时许,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G216线635公里+50米处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有意躲避民警。
民警立即拦停该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涉嫌超员。
民警要求驾驶人许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闻到其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许某交代,车内人员均是其工地的工友,当天吃饭时他喝了一罐啤酒,因下班回家的方向一致,又找不到其他合适的车辆,他就让工友上了车,结果刚出门就被查获。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许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8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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