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心存侥幸 时刻警惕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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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无证、套牌、伪造驾驶证,每一项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危险。民警提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

  10月6日21时31分,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阿拉山口市综保区路段例行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悬挂的“宁AXXX21”号牌与该车辆登记信息不符。细查之下,民警发现“宁AXXX21”号牌下面竟然还有一副“宁EXXX82”的号牌,驾驶人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即俗称“套牌”。

  一开始,该车驾驶人田某还试图狡辩、逃避处罚,看到民警查处了两个号牌后,田某才对自己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严厉批评了田某,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田某作出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0月8日11时19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S327线7公里+150米处时,发现一辆轻型多用途货车形迹可疑,遂将其拦停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人郭某某神色慌张,于是,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不料,郭某某出示的驾驶证文本、字体、颜色与公安部门核发的驾驶证不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警核查其身份信息得知,郭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在证据面前,郭某某交代,2018年,他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最近,他刚考完科目一,上网时意外发现一个广告链接,称无需考试就能办理驾驶证,便花500元购买了一本假的C1驾驶证,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被民警一眼识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郭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65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10月8日22时许,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二堡乡路段时,发现一辆教练车在路上走走停停、忽快忽慢,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人一直沉默不语,且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民警核查其身份信息得知,该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驾驶人告诉民警,自己正准备考科目四,其丈夫是一名驾校教练。当晚,她偷开丈夫的教练车去买东西,不料,刚上路就遇到巡逻警车。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驾驶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万广伟 周娟 马艳 刘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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