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优市域社会治理 绘就平安幸福图景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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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街景。李强 摄


  7月25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博州边境管理支队扎勒木特边境派出所民警在温泉县香紫苏文化旅游节现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芦胜磊 摄


  8月中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在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向阳社区“爱心驿站”休息。 张新燕 摄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自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州以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立足地域特点,扎实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风险化解能力不断提升,“五治”融合不断发力,以市域社会治理助推“大平安”,绘就平安幸福新画卷。

   □ 吴敬宇


  健全“五大体制”强引领

  党委引领更强。博州党委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因地制宜组建8个专项组,专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纵向建立州县乡村分级负责、同向发力、逐级落实的“指挥链”,横向建立连通67个成员单位的治理“同心圆”,有效整合分散在各条块的资源力量,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由“碎片化”向“系统性”转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政府权责更清。近年来,博州投入9.14亿元,实施行政服务中心、智慧社区、智慧景区、老旧小区改造等34个社会治理项目,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健全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机制,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街乡派单、部门接单”经验,有效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深入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服务站(所)覆盖所有乡镇、村队,法治服务“云平台”上线运行,博乐市“隔空喊话”更是开启城市柔性执法模式,依法治州迈出新步伐。

  群团助推更实。坚持以“五治”打通市域社会治理“神经末梢”,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等工程。博乐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后,“争当文明人、争创文明县(市)”已成为博州人民实实在在的行动;“红星义警”“爱心妈妈帮帮团”等民间组织初见成效,“民事民议点”“老冯群众说事室”等亮点品牌已成规模,“戍边妈妈情”“富民粒粒红”等在全疆志愿服务领域的品牌效应日益彰显,各类组织积极参与、群众自助服务已成为博州新的风向标。

  社会协同更优。博州建立企事业单位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带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培育各类公共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持续开展社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改革试点、“百企帮百村”、消费扶贫等行动,汇聚了社会协同的强大合力。

  公众参与更广。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用好人民网书记留言栏、州长信箱、“互联网+督查”机制,成立群众困难诉求化解办公室,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品牌调解室、“人民满意的基层站”等,用活用好“平安E家”、居民微信群等。试点期间,共解决群众诉求2.2万余条,确保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反映诉求、表达意见等。

  构建市域风险防控体系

  着力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筑牢抵御各类风险的“压舱石”。博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全面依法治州的要求落实到全州工作各个领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以源头预防、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多元化解为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预防和消除市域内影响政治安全的苗头隐患。

  着力防范社会治安风险,点亮守护城市的“平安灯”。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2022年,博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分别较2019年下降49.4%和22.9%,八类恶性案件和命案破案率保持较高水平,社会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着力防范社会矛盾风险,织密矛盾化解“防护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民情恳谈会作用,深化诉源治理,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着力防范公共安全风险,扣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铁门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州县应急综合体系,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较2019年下降44%。

  着力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筑牢线上线下“防火墙”。健全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压实线下核查处置、线上发声引导的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决网民诉求。

  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

  政治强引领,以“红色堡垒”为依托,凝聚治理合力。延伸拓展领导干部“四级包联”机制,选优配强“访惠聚”“两代表一委员”等力量,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法治做保障,以良法体系为支撑,夯实善治根基。先后颁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化手段化解生态文明与旅游开发、农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稳定红利得到持续释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打造四级法律服务站(所),线上线下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德治润人心,以文明建设为切口,营造崇德向善社会氛围。打造37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342个“石榴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和34个红色打卡地,常态化开展见义勇为表彰、“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评选等活动,“好人博州”品牌越擦越亮。

  自治增活力,以微治理活动为突破,释放基层组织大能量。在推进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方面,博州围绕群众诉求这一主题,扭住群众参与这一“牛鼻子”,在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上做足功课、下足功夫。经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该州借助“一约四会”建设,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打造“民事民议点”“联户微阵地”“蜂享联心驿站”等10余个自治品牌,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显著增强。

  智治为驱动,打造智能治理新引擎。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与社会治理融合,“智慧边防”“智慧城管”“智安小区”等全面建成并实体运行,作用逐渐凸显,各类平台系统从“有形覆盖”向“深度应用”转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实现治理主体由“一方管”向“多方管”的转变。

  试点工作开展3年以来,博州党委以“不干则已、干则必成”的信心和决心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攻克了许多难题。当前,博州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之花”竞相开放,30个集体、45名个人获得全国、全疆先进荣誉称号。2021年,博州荣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2022年,博州荣获自治区优秀平安地州称号,成为全疆唯一的双荣誉地州,群众安全感从2019年的96.95%提高到2022年的99.44%。2022年,在山东青岛举办的第三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上,博州就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经验做法作了重点发言,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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