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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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网暴 该如何维权

  伊宁市林女士咨询:因为某些观点冲突,一些人在网上公开恶意辱骂我,对我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对于这种网暴行为,我该如何维权?

  晓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您可以通过诉讼维权,起诉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即网络信息发布的平台;若无法向法院提供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身份信息,您可以先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然后向法院申请调取网络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等信息,在法院调取后,再申请追加该网络用户为被告或第三人,或另案起诉。


  前夫隐匿财产 能否起诉追索

  乌鲁木齐市陆女士咨询:我和丈夫离婚时,不知道他有一套由他全款购买却登记在其弟弟名下的房产,我现在能否起诉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晓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据此,您可以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期由新疆新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革辉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蒲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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