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种铲毒齐行动 禁毒宣传入心间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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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罗栋 路登辉)连日来,新疆检察机关纷纷开展禁种铲毒、禁毒宣传活动,全面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6月2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驻天山区胜利路街道多斯鲁克社区“访惠聚”工作队联合社区开展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普法宣传活动。工作队队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向居民介绍什么是毒品,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法治课。

  同日,该院驻天山区胜利路街道羊毛湖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工作队队员向居民发放禁毒宣传册,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提醒居民时刻保持防毒、禁毒意识,加强自我防范,自觉远离毒品。

  近日,乌鲁木齐未检“雪莲花”工作室联合乌市天山区妇联,组织辖区30余名未成年学生走进乌市天山区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生们在讲解员的带领下,了解了毒品的传播途径、危害和如何防范毒品,有效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6月21日,乌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驻古牧地镇东工村“访惠聚”工作队联合村“两委”及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古牧地派出所,开展“增强防毒意识 抵御毒品危害”主题禁种铲毒踏查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和民警对辖区田埂、草坪和潜在非法种植区域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野生大麻原植物进行铲除,并统一销毁。民警向群众讲解如何快速识别毒品原植物,毒品的种类、危害和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后果,让“种毒违法 种毒必铲 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

  近日,沙湾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东湾镇宁家河村附近有疑似毒品原植物大麻,经分析比对,该植物为野生大麻。为防止非法种植毒品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沙湾市公安局联合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区域3000余株野生大麻进行铲除,并在铲除现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毒品的危害、种植毒品原植物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主动参与禁毒铲毒行动。

  “我们将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努力筑牢禁毒防线,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禁毒斗争,形成共同预防毒品、打击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围。”沙湾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常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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