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称车上坐的是“朋友” 却不知对方姓名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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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覃勇 伍毅

  众所周知,非法营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驾驶人往往抛出低价吸引乘客,想着多拉快跑,殊不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很可能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5月27日,塔里木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库东路105公里处开展日常勤务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临近执勤点时,突然放缓车速,还犹犹豫豫打算掉头,民警上前将该车拦停。

  经检查,车上共5人,没有超员,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也都正常。民警想弄清楚车辆行驶状态异常的原因,便询问驾驶人:“车上拉的都是谁?”

  “我的朋友。”驾驶人米某答道。

  “他们叫啥,在哪住?”面对民警的进一步询问,米某支支吾吾。

  原来,车上4人从库尔勒市去往库车市,上车前每人给了米某220元车费。

  民警将米某和4名乘车人移交至轮台县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

  5月25日,拜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S307线96公里处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上3人几乎不怎么交流,不像是家人或者朋友一起出行。民警随口问驾驶人:“车上是你的朋友?”

  驾驶人表示肯定。民警接着问:“2名乘客叫什么?”奇怪的是,驾驶人答不上来。

  经分别询问两名乘车人,民警了解到,他们从拜城县前往阿克苏市,出发前与驾驶人商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付70元车费。

  民警对该车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及从事非法营运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目前,民警已将车辆及驾乘人员移交拜城县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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