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揭晓 新疆检察机关1人3集体获表彰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李英子)近日,自治区妇联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决定授予10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100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40个单位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其中,新疆检察机关1人荣获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3个集体荣获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获个人荣誉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苏娇。从检以来,苏娇办理、指导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协助引导打造“未检工作室+社会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在塔城地区陆续建立“晨曦”“向阳花”等 4 个未检工作室,3 处一站式办案中心,组建一支未检专业团队,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获集体荣誉称号的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下称喀什检察分院)、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和吉木萨尔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喀什检察分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聚焦生态宜居环境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国财国土保护、乡村振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治理,取得突出成绩;博乐市检察院将检察业务工作与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危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活动,加大对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吉木萨尔县检察院女检察官占全院总人数的63%,检察战线上的铿锵玫瑰致力于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工作,从“教育和挽救”着手,从“预防和控制”出发,用铁骨柔情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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