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弃了之的“僵尸车”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4
A+ | a我们常能看到一些停放在公共道路、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内的“僵尸车”,这些车辆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情形,其中大部分是已经无法使用的报废车辆。记者就“僵尸车”的现状、治理等展开调查。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陆波 刘笑
占用公共停车资源
“这辆车停在这里至少三四年了,你看看都脏成啥样了!”近日,家住乌鲁木齐市北京路的黄大妈指着自家小区旁停放的一辆轿车说。记者发现,该车经过雨雪风霜的“摧残”,车漆斑驳、轮胎干瘪,车窗和挡风玻璃被厚厚的灰尘覆盖。黄大妈向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后,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将与辖区交管、城管等部门联系,解决“僵尸车”问题。
乌市和平路街道人民路南社区党委书记仇婷婷告诉记者,辖区几个较大的小区也曾出现过“僵尸车”,车辆停靠位置或临近路口,或占用停车位,不但影响交通环境、侵害居民权益,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但“寻主”往往比较困难。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向上级单位反映,由街道将车辆信息报至辖区交管部门核查,同时将车辆照片发至各居民群,看是否有人认领。”仇婷婷说,对于找不到车主的“僵尸车”,相关部门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交管部门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做后续处理。
多单位联合查处
1月13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迎宾路一大院查获55辆“僵尸车”。民警对这批“僵尸车”逐个拍照、全程录音录像取证,并按照“一车一档”要求逐车核查,有效杜绝“僵尸车”违法行驶和拆解等行为的发生。
1月28日,该大队乘胜追击,对群众举报的一辆停放在某停车场内的“僵尸车”进行查处。经多方核查,民警联系到车主,督促其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并将“僵尸车”拖离至机动车报废中心。
该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达到报废年限的有主“僵尸车”,会告知车主尽快将车辆报废。但是,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无主“僵尸车”,查处难度比较大。为解决这一难题,自2021年夏季以来,库尔勒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报废车、“僵尸车”整治,成效显著。
库尔勒市公安交管部门与街道社区、派出所、机动车报废公司等单位联动协作、多元共治,对小区停车场、偏僻地段、单位庭院、城乡接合部、农村大院、汽车维修部等地进行“拉网式”清查,依法拖离报废车498辆,查获“僵尸车”55辆,不仅还路于民、还车位于民,还消除了交通和火灾隐患。
长期停放隐患大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表示,“僵尸车”一般会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影响市容,同时也会对周边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僵尸车”停放过久,还会污染环境,例如汽油泄漏等,一些零部件会因老化在高温天气时引发车辆自燃,安全隐患极大。
张端海分析,“僵尸车”的出现主要有4种情况:
第一种是车主买了二手车,但因种种原因无法使用。其中有一部分是车主在二手车过户时未查询车辆违法信息,导致违法无法处理,车辆不能审验而影响使用。
第二种是车辆接近报废年限,维修代价过高,车主便一弃了之。
第三种是车主可能因失踪、入狱等原因无法处置车辆。
第四种是车辆是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涉案车辆。
车辆报废业务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2.申请受理后,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经查验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出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要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申请表、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车辆号牌等,办理报废登记。

李济良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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