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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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开提·依明主任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 2023 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开创新时代自治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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