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人民法院 推进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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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乐讯(通讯员 王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确保执行权依法独立公正,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建立了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

  该院执行局与监察室共同开展职责分明、目标一致的检查督查,对涉执信访、举报案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等9类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案件办理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文书是否规范、执行行为和工作作风是否符合规范、流程节点是否超期等问题,通过调卷审查、系统查看、走访当事人、内部谈话、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集中检查。

  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案件办理工作,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有效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同时加强了执行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自“一案双查”机制推行以来,该院分两期对1764件案件进行初评,并将8件案件纳入“双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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