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家暴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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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冯惠萍)家庭本应是温暖的港湾,却可能因家庭暴力沦为恐惧的牢笼。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为遭遇家庭暴力的李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司法利剑及时制止施暴行为。

  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长期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多次殴打、辱骂、恐吓李某,致使其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更令人担忧的是,王某曾在其未成年女儿就读的学校门口酒后闹事,干扰孩子正常学习生活,还四处散布谣言、败坏李某名誉,导致李某及未成年子女长期处于恐惧、不安的危险状态,家庭暴力行为具备持续性、紧迫性。

  为保护自身及孩子的人身安全,李某在律师的协助下,向新市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出禁止对方实施家暴、骚扰跟踪、造谣诋毁、限制活动区域等申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开展审查工作。王某承认其确有动手行为,并出具了保证书,承诺不再动手。同时,法院结合李某提交的伤情照片、保证书、就诊记录等证据,认定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成立。

  综合考量案情、证据及当事人现实处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李某实施殴打、威胁、辱骂、恐吓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其骚扰、跟踪申请人。该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同时明确,若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将视情节处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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