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见娃难 检察官来解题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0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毛文杰
5月14日,兵团伊宁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电话告知王某的哥哥,1万元司法救助金已汇入王某账户。“希望这笔钱能缓解你们的困难,有空时带妹妹去看看孩子吧。”检察官在电话中叮嘱。
王某患有智力障碍,2025年离婚后,10岁的孩子判归前夫抚养。今年初,当地法院在办案中发现王某探望孩子受阻,遂将此线索移送至伊宁垦区检察院。
“我想看看孩子,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王某的一句话深深触动了办案检察官的心。
伊宁垦区检察院迅速受理案件,整合民事检察与控告申诉部门力量,联合展开调查。检察官到王某家中及其所在连队走访核实,确认王某认知能力较弱、没有经济来源,离婚后前夫无故拒绝她正常探望孩子;同时还了解到,“孩子很想念妈妈,渴望与妈妈见面。”
孩子刚满10岁,正处于身心发育、认知提升与社会情感发展的关键期。王某探望权能否实现,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
为从根源上破解难题,同时缓解王某的生活困境,伊宁垦区检察院多措并举:一方面,及时固定证据,将情况反馈给王某所在连队,协调为王某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另一方面,打出“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联动调解”组合拳。
在检察官的帮助下,王某提出支持起诉申请,依法维护自己的探望权。检察院审查后认定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快速向审判机关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考虑到王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该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她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
这些举措,让王某感受到法律的力量。而更让她和家人感动的是检察院随后组织的温情调解。
鉴于王某的实际情况,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牵头,联动连队“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王某与前夫进行调解。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劝导男方履行判决义务,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畅通王某母子交流渠道。
经过多次沟通和疏导,双方最终就探望的时间、方式、地点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探望权协议。
伊宁垦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彦成说:“母子之间的爱是天然的,法律不仅确认和保障这份情感,更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框架下,为身处困境的女性撑起保护伞。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跟踪回访,动态掌握探望权协议的履行情况,以法治力量守护母子亲情,也让法治成为孩子成长路上最温暖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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