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三级法院 守护长者食堂公益底色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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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张志伟)近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获悉,该院就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闵某、某社会服务中心合同纠纷再审一案作出裁定,依法驳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确认涉案长者食堂违规转租合同无效,退还闵某押金及相关费用8万元,为规范长者食堂等养老服务项目运营划清司法红线。

  为优化辖区老年助餐服务,石河子市某街道社区居委会将184平方米场地无偿供给某社会服务中心,用于运营长者食堂。之后,某社会服务中心将该场地交由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双方均明确约定,场地须专用于老年助餐服务,严禁转租或改变用途。然而,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背离承诺,隐瞒实情,与闵某签订《场地合作经营合同》,以年租金12万元的价格变相出租并收取押金。闵某在实际经营中得知该场地真实用途后,与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纠纷,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合同无效,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费用。

  案件审理中,兵团三级法院抽丝剥茧、厘清真相。一审法院对闵某的部分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闵某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合同性质实为租赁合同,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转租获利,背离民生初衷,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改判合同无效,结合场地改造投入情况,判令退还闵某押金及相关费用8万元。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二审法院判决,申请再审。兵团分院审理后认为,二审法院认定合同性质并无不当;长者食堂作为重要民生保障工程,其场地使用必须严格恪守服务老年群体的根本宗旨。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转租牟利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老年人合法权益,二审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裁判结果公正,依法驳回再审申请。

  老年助餐服务是重要民生工程。兵团三级法院坚守司法为民底线,明晰责任归属,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红利直达老年群体。兵团法院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重点领域,从严审理涉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等相关纠纷,将司法温度传递到每一位老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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