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接地气 学法劲头足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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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姚才祖

  吆喝声、还价声渐次响起。4月11日,轮台县哈尔巴克乡的巴扎开市了。

  在人流最多的时段,轮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的民辅警们走进巴扎,支起桌子、摆好体验设备,一场以“知危险、会避险”为主题的春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拉开帷幕。

  春耕正当时,村民往返田间劳作,出行频次翻倍,各类交通隐患随之增多。民辅警用身边事释法,向村民讲解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

  “大叔,您看这视频里,电动三轮车后斗里坐了七八个人,一个急转弯全被甩出去了。”民警薛杭举着平板电脑,屏幕上播放着本地事故案例。围观的村民们凑近观看,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有人下意识摸了摸头上的安全头盔。

  “这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是戴给自己保命的。”薛杭说着,拿起一顶崭新的安全头盔,现场演示正确佩戴方式——系紧卡扣、调整束带、确保镜片清晰,“很多人图省事,卡扣不系,撞一下头盔先飞出去,后果不堪设想。”围观村民听后连连点头。

  宣传台前,辅警朱颜鹏向村民发放宣传单。宣传单构图生动形象,拖拉机后斗载人、电动车拉着超宽地膜、酒后开车……每个错误行为旁边都画着鲜红的警示标志。“这些宣传画是我们自己画的,乡亲们一看就懂。”他说。

  宣传台另一侧,民警赵鹏达举起反光标识,向村民介绍:“田间道路夜间照明差,春耕早出晚归是常态,反光条一贴,百米外车灯一照就反光,过往车辆远远就能看到,可以提前避让。”

  “被看见,才安全”,道理简单又实用,不少村民主动请民辅警为其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农机车辆张贴反光标识(如图)。

  宣传活动最热闹的环节当数“答题送头盔”。

  “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多少岁?”“十六岁!”“农用车能不能载人?”“不能!”答对问题的村民喜滋滋地接过新头盔。一上午,民辅警送出30多顶安全头盔。

  “这样讲交通法规,我们听得懂,也愿意听。”哈尔巴克乡的种植户艾买提·库尔班说。

  艾买提与玉散·麦麦提是被邻居喊来的,“听邻居说交警发头盔,我们就赶紧过来了。听了宣传内容,我觉得交警是真心为我们的安全考虑,这样的宣传活动应该多办。”玉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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