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余元劳务费到账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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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阿拉山口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达·达尔汗)近日,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张某追回被拖欠多时的2万余元劳务费。

  张某受雇于阿拉山口市某公司,按约定完成工作后,被拖欠劳务费。张某多次或上门或电话讨要薪资,均未得到妥善解决。

  无奈之下,张某向阿拉山口市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公司支付张某2万余元劳务费。

  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借助网络查控系统,对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采取冻结措施,同时向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付款义务。

  其间,法官主动与某公司沟通,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告知其拖欠劳动者劳务费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还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企业经营及社会信用。

  最终,某公司认识到错误,付清2万余元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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