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交警集中销毁683副报废车号牌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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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严万海)3月17日,在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一副机动车号牌被塞进金属切割机,随着机器启动,一时火花四溅,嗡鸣震耳,号牌被彻底切割解体。

  当天,在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销毁报废机动车号牌现场,这样的场景不断重复。“我们聚焦与群众生活、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领域,联合相关企业开展集中销毁行动。”库尔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时燕军介绍,3月14日以来,已有683副报废机动车号牌被集中销毁。其间,民警对近年来产生的报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造册,严格监督销毁流程,消除报废牌证外流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时燕军介绍,在道路交通领域,报废牌证是非法流通车辆牌证的重要源头,易滋生违法行为。因部分车主对机动车正规报废流程不了解、不重视,在车辆报废时随意处置甚至转卖号牌、行驶证,被不法分子回收利用;另有不法分子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交通事故追责,使用报废牌证实施套牌违法,形成非法利益链。

  套牌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责任,往往会追溯到原车主名下,引起复杂纠纷。同时,套牌、报废车辆大多未通过安全技术检验,车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套牌、报废车辆肇事后逃逸案件侦破难度更高。与之相关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机动车消费市场环境。

  “涉报废牌证违法行为一直是我们执法查处的重点。”时燕军说,近年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打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警企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报废牌证集中销毁行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报废车辆,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近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民警通过播放视频、现场咨询等方式,普及报废车辆相关法律法规。一些群众主动向民警预约车辆报废业务,“我们总觉得把车卖出去就跟自己没关系了,听民警讲完,才知道车辆逾期未报废、私下处置有这么多法律风险。”市民马国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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