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饮品治脑梗?老人白花1.6万元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24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刘圆 艾菲娅·阿不来孜
花1.6万元购买“山药黄精复合饮品”治疗脑梗,服用半年后发现毫无效果,68岁的张某将销售者告上法庭。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乌市居民张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李某,并参加李某举办的健康养生讲座,购买了据说能治脑梗的“山药黄精复合饮品”。
张某曾经患过脑梗,遂先后给李某转账1.6万元购买该产品。服用半年后,张某认为毫无效果,便找到李某要求退款。
李某辩称,其销售的是正规食品而非药品,从未承诺能治疗脑梗,且张某服用期间向朋友推荐了该产品,足以证明其身体有所好转,故不同意退款。
2025年7月,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退款。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李某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以及涉案产品属于何种性质。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山药黄精复合饮品”外包装明确标示其产品类型为“饮料”,配料为水、山药、黄精等,属于普通预包装食品,其附带宣传单上宣称的功效,如“营养细胞”“改善体质”等,虽存在表述不够规范之处,但并未明确载明具有预防、治疗脑梗等疾病的功能。
法院认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药品、保健品与普通食品具备基本的辨识能力。在涉案产品标签未有治疗功能表述的情况下,其轻信该饮料能治疗脑梗,属于自身判断失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张某作出错误购买决定的欺诈行为。
综上,法院认定张某要求返还货款的诉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遂依法判决驳回。
法官提醒
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的健康产品宣传,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辨别能力,树立科学理性的健康消费观念。
在购买产品时,务必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普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只有取得“国药准字”批号的才是药品,取得“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的才是保健食品,二者与普通食品有严格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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