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立案 次日保全 一桩商事纠纷高效化解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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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王雯琳

  “当天立案、次日保全、9天调解结案,法院的办案效率真高!”1月4日,当事人杨某对和硕县人民法院法官竖起大拇指。这起标的额220万元的欠付股权转让款纠纷,是和硕县人民法院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

  2025年11月4日上午,杨某的代理律师带着起诉状、授权委托书、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走进和硕县法院立案庭。

  “被告不仅拖欠220万尾款,还存在转移资产的风险,能否在立案的同时启动诉中保全流程?”代理律师向法官提出当事人诉求。

  法官迅速核验材料,仅用1小时就完成了立案登记,同时将保全申请材料移交法院执行局。

  “以前代理案件,光是补充材料就得跑好几趟,现在立案、保全一站式办理,真是省时又省心。”代理律师连连为法院的高效服务点赞。

  次日,执行法官审核材料后出具裁定书,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接银行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冻结被告王某甲名下70万元账户资金,查封被告王某乙受让的45%矿业股权,同步锁定某担保公司的连带资产。

  整个保全流程仅用时4小时。拿到《保全裁定书》的那一刻,代理律师立刻致电远在福建的当事人杨某:“放心!对方的资产已保全。”

  “针对当事人的紧急诉求,我们专门开设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保全案件48小时结案要求。”该案承办法官介绍,2025以来,和硕县人民法院已实现4起案件“次日保全”。

  高效保全为纠纷化解奠定坚实基础,调解工作随即有条不紊展开。

  同年11月13日,在办案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坐到调解桌前。双方代理律师结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提出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

  法官顺着这一思路从中斡旋,厘清各方责任,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杨某与王某甲、王某乙达成协议:王某甲、王某乙分两期支付欠款,杨某于当天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调解比开庭辩论更高效,既能满足原告的核心诉求,又能保障被告公司的正常经营,实现双赢。”杨某感慨道。不久后,杨某为办案法官送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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