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5
A+ | a本报和硕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乌日鸿)近日,在和硕县人民法院,72岁的独居老人李某领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3年9月22日,李某骑自行车时被赵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撞伤,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24年5月,李某将赵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赔偿各项损失56971.62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由于李某无亲属照料、无固定收入,居住在廉租房里,事故后的医疗开支与日常生活压力让其生活陷入困境。为此,和硕县法院启动司法救助快速办理机制,依规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完成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及资金拨付全流程。
和硕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始终将司法救助与民生保障深度衔接,聚焦交通事故、民事侵权等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持续畅通救助渠道、优化办理流程,实现救助申请“快审、快批、快付”。今年以来,该院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惠及困难群众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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