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隐患治未病 公益诉讼护航铁路安全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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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与相关团场工作人员一起查看整改情况。 受访单位供图


  本报尉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刘欣 王秀梅)日前,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格库铁路途经辖区路段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铁路沿线侵入建筑限界或存在即时危险的林木已被修剪、砍伐。

  今年8月,乌鲁克垦区检察院依托“铁路周边树木影响行车安全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格库铁路途经辖区路段存在安全隐患。经检察人员实地核查,在三十三团营盘镇,即格库铁路线路K1063+89处,有多处林木生长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部分枝条与铁路供电线路距离过近,若放任树木生长或遇到大风天气,行车安全将受到威胁。

  乌鲁克垦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三十三团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及时督促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工作,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对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的树木进行修剪,并加强保障铁路安全学习教育。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组织铁路沿线6家单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精准掌握林木与铁路设施距离不足的具体点位、树种、树高、数量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考虑到格库铁路途经乌鲁克辖区长达161公里,除三十三团外,还覆盖三十一团、三十四团、三十六团。为有效防范化解铁路运输重大风险隐患,乌鲁克垦区检察院与相关团场、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供电段展开座谈,围绕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并现场核验整改隐患点,确保排查无死角、监督无盲区。

  “我们将持续深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紧盯隐患整改‘最后一公里’,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推动完善路地协同长效机制,以精准监督守护铁路运输安全与公共利益。”乌鲁克垦区检察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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