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首例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案开庭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01
A+ | a本报焉耆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冶倩)因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多项质量缺陷且整改不力,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焉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焉耆县某局继续履行监管职责。11月26日,这起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首例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在焉耆县法院开庭审理。
焉耆县某局在对该县某镇2021年度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中,未能完全、恰当地履行其法定职责。据检察机关前期调查,该项目部分机耕道路不仅铺设厚度不达标,甚至缺少必要的砂砾石垫层;用于灌溉调控的斗渠闸门损坏,关键的止水橡胶带已丢失;本应提升用水效率的高效节水工程也大打折扣,未按设计图纸要求铺设管道、设置出水桩。这些“带病”投入使用的设施,直接影响农田长期稳产高产。
面对上述问题,焉耆县检察院于2024年3月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整改存在的问题。县某局虽在回复中称“已完成整改”,但检察机关在“回头看”中发现,核心问题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机耕道路的铺设标准、损坏闸门的更换安装、高效节水设施的规范建设等关键环节,整改工作或未到位,或效果不佳。
在行政督促手段未能彻底扭转局面的情况下,为捍卫公共利益,焉耆县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程序紧凑规范。法庭上,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具体范围、其履职行为是否已经到位、公益受侵害状态是否真正消除等核心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确保双方诉讼权利得到平等且充分的行使。
“此案作为巴州范围内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其意义远超个案本身。它警示行政监管部门时刻拧紧责任的‘发条’。”焉耆县法院副院长王永强说,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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