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截子”工程引发6起装修纠纷 调委会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5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李世磊 张朝军
今年初秋,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三团居民宁某某看着自家未完工的模块房屋,心情烦躁。至深秋时,他再次站在模块房屋前,心里已在谋划来年开春重新修缮的事,施工队也联系好了。这中间的变化,得益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了他和某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
今年3月,宁某某拿出积蓄与博乐市某装修公司签订《模块房屋承揽合同》,约定装修公司用45天的时间为宁某某打造“养老房”,工程款由宁某某分3期支付。但施工期间,因为墙体开裂、门窗错位等问题停工数月。看着“半截子”工程,已经支付11万余元工程款的宁某某,心里没底。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7月,宁某某将装修公司起诉至博乐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法官了解到,除宁某某外,还有5户居民因为装修问题与该公司发生纠纷。
考虑到当事人和装修公司都有调解意愿,法院依据诉调对接机制,将宁某某的案件移交至八十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
面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宁某某道出一肚子委屈:“5月交房了,但模块拼接处缝隙过大、屋顶防水层没有按设计铺设、部分墙体倾斜……我找了公司负责人十来次,对方要么说‘再等等’,要么说我不懂施工。我的养老房就这样烂尾了。”
调解员将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某某、施工负责人刘某某与宁某某请至一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知识手册与《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递到他们面前,说:“施工方若主张‘施工符合约定’,需要提供对应的验收记录,即便走诉讼,施工方也要承担举证责任。”随后告诉宁某:“你有权核实公司资质,也有权拒绝不符合预期结果的调解方案。”
“前置权利义务”,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平静下来,各自说明诉求:宁某某希望要回工程款;刘某某承认施工中为赶进度,部分环节未按规范操作,但手头没有资金无法退款。
接下来的一周,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就退款具体问题与双方多次沟通。10月中旬,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某装修公司自2026年1月起,每月20日前向宁某某转账支付2500元,直至还完11万余元工程款。若任意一期逾期,宁某某可就剩余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签订后,博乐垦区法院审查并作出司法确认。
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宁某某感慨道:“调委会真能解决群众的难题。”
八十三团调委会以同样思路介入其他5起装修纠纷,并针对不同当事人不同诉求,调整解决方案。
至今年10月中旬,涉及6户居民、总涉案额42万元的6起纠纷全部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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