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红遇到“法治蓝”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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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沙飞(中)带领包尔海人民法庭干警走访辣椒种植户。冶倩 摄
深秋的焉耆回族自治县包尔海乡,空气中弥漫着辣椒独特的辛香。在这丰收的景象中,一抹流动的“法治蓝”格外醒目——焉耆县人民法院包尔海人民法庭的干警们穿行于晒场之间,将一份份买卖合同范本递到农户手中,耐心讲解关键条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冶倩
“老乡,卖辣椒光靠口头约定可不行,白纸黑字写清楚数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金计算方法才踏实。”干警们接地气的语言,说到种植户的心坎上。
如今,上述场景在包尔海乡已成为常态。“法庭的工作,就是要走到群众身边。”包尔海人民法庭庭长沙飞道出工作理念。
近年来,该法庭大力推行带案下村、巡回调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适宜调解的案件,他们送调上门;需要审理的案件,他们把法庭“搬”到村委会、群众家,力求让老百姓“不出户、不出村”就能解决纠纷。
不久前,一起典型的辣椒收购合同纠纷经历了从激烈对峙到握手言和的转变。
种植户李某与收购商杨某事先达成干辣椒收购协议,杨某支付2万元定金。然而,因李某未及时联系到杨某,情急之下,李某将辣椒转卖他人。待杨某前来拉货时,双方产生矛盾。
前期调解陷入僵局,李某态度强硬,杨某诉至包尔海人民法庭,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
查清事实后,沙飞组织两人当庭调解。他从法律风险和情理角度两个方面切入。
“老李,你最被动的是没明确约定提货时间,也未留下催告证据,走法律程序,败诉风险很大,调解是及时止损的最好办法。”沙飞对李某坦诚分析。转过身,他又劝解杨某:“杨老板,咱们也理解一下,老李的本意不是想违约,他是担心辣椒卖不出去砸手里。”
法官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触动了双方。次日,沙飞再次来到晒场组织调解,李某的态度发生转变:“沙法官,对不起,昨天我太激动了。你的话在理,能不能再帮我们调解调解?”
在沙飞的主持下,李某、杨某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放弃索要双倍定金请求,李某返还2万元定金并支付远低于4万元的违约金。
该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包尔海人民法庭深耕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沙飞介绍,法庭已构建起“法官驻点支撑、乡镇法庭包片、网上线下并行”的工作格局,通过与乡镇党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联动,搭建了一张立体化、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凝聚了基层治理合力。
“现在,包联法官就在小区微信群里,有啥问题随时问。”包尔海乡开来提村村民信海洋说。
随着焉耆县辣椒产业的发展壮大,包尔海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也同步延伸。从大棚育苗的法律咨询,到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风险提示与合同规范,法治已如阳光雨露般,悄然渗透至产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成为孕育丰收不可或缺的“法治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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