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损失知多少?多方联动论公道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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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孙文 豆婷婷

  “这事儿终于有了结果,感谢大家!”近日,租客邱某在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综治中心调解室内,从房东王某手中接过了退还的2000元租房押金,向在场的调解员和法官连连道谢。一场持续近一个月的纠纷,经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法院多方联动调解,圆满解决。

  2024年7月,为方便孩子上学,邱某租赁了王某的一处院落,双方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1000元,并载明“租赁期满后房屋若无新增损坏、各项费用结清,经当场验收后全额退还押金3000元”。

  今年7月,租约到期。邱某提前一周搬离,并打扫房屋,拍摄现场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王某,要求依约退还押金。然而,王某以“房屋存在多处损坏、院内树木枯死”为由,不仅拒绝退还押金,还要求邱某另行赔偿3000元。多次协商无果,矛盾不断升级,邱某携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二十九团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您别着急,我们马上核实情况。”接到申请后,综治中心迅速启动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一方面指派司法所调解员与房东王某沟通,一方面通知当日驻点值班的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法官提前介入指导调解。

  调解现场,王某指着照片称:“我倒要看看谁占理,在墙上乱涂乱画,玻璃破了,门锁坏了、树也枯了,一大堆问题,我的损失远不止3000元!”邱某则反驳道:“玻璃是我入住前就破了的,树枯了也不是我的问题,墙面我认,门锁我认,那也用不了3000元吧!”

  法官走进涉案院落,仔细查看墙面污损、门窗损坏程度,并查验院中枯树的状况。邱某出示刚入住时拍摄的树木照片。照片显示,当时树木状态不佳。法官俯身检查树根后指出:根部发黑腐烂,疑似长期管护不当所致。邻居也证实,涉案树木在邱某租住前已患病。

  “除墙面涂鸦属于人为损坏需补偿外,门窗属正常使用损耗,树木枯死亦与租客无直接关系,全额扣除押金于法无据。”经法官、调解员多轮释法说理,王某最终同意退还2000元押金,邱某也自愿承担1000元作为墙面修复费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王某当即转账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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