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力度大,三年积怨化解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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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湖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杜泓萱)“三年了!我因腿伤反复住院,家里快撑不住了。”“拖拉机没手续,保险赔不了,要十几万呐!”“两位老乡,消消气。责任清楚,损失要赔,履行能力也要考虑。今天司法所、乡里、村里的干部都会来,咱们一起算清账、想解决办法。”近日,在博湖县塔温觉肯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博湖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彩虹在调解前极力安抚双方当事人。

  2022年7月21日,博湖县塔温觉肯乡的陈某驾驶无号牌拖拉机运输机组时,追尾了古某所驾电动自行车,造成古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古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古某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大额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古某于今年4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刘彩虹认为,事故虽责任清晰,但双方为邻近村民,纠纷已持续近3年,简单判决很难彻底化解纠纷。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决定开展调解。

  刘彩虹多次前往塔温觉肯乡,联合乡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力量组建调解团队,搭建多元调解平台。调解期间,调解团队细致核对古某的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凭证,核算损失数额,刘彩虹则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重点解读法律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一面引导陈某正视自身过错,明确其法律责任,另一面劝导古某在法律框架内提出合理诉求,体谅陈某的实际履行能力。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分3期向古某支付各项赔偿款约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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