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化解购车纠纷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1
A+ | a本报托克逊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司小红)近日,托克逊县人民法院依托线上调解平台,化解一起近4年的民事纠纷。
2021年8月,李某将自有货车以19.8万元转让给张某。张某支付17.8万元后,就剩余2万元向李某出具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一直借故拖延付款。李某于今年7月将张某诉至托克逊县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较小,双方矛盾尚未激化,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工作繁忙且分居两地,法官决定启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视频连线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张某承认欠款事实,但坦言当前经济压力较大,希望延长付款期限。法官从法理与情理双重维度展开调解:一方面向张某明晰其按时付款的法律义务,明确指出在车辆无质量瑕疵的情况下,必须履行支付责任;另一方面,引导李某体谅张某的实际困难,建议适当放宽付款时限。
经过法官近两周细致、专业的“云端”沟通与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张某分两期支付剩余2万元购车尾款。双方在线核对协议内容无误后,远程签字确认。协议签订次日,张某就向李某支付1万元,剩余1万元承诺于8月30日前付清。
标签:
最新更新
- 2025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昌吉市召开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部署会
- 自治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 审议通过五项政协工作制度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合作机制第三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