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企宣传纠正“智能驾驶”认知偏差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8
A+ | a本报沙雅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近一段时间,沙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持续深入辖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认清辅助驾驶边界,安全规范使用智驾系统”主题宣传活动,从源头预防驾驶人因认知偏差引发的交通安全风险。
活动中,民警向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销售人员及现场购车群众说明:当前市场上所有车辆搭载的“智能驾驶”系统均属驾驶辅助范畴,不具备“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功能,其作用是在特定条件下辅助驾驶人操控车辆,驾驶人始终是车辆操控的最终责任主体。
同时,民警要求汽车销售企业必须严格规范宣传行为,在介绍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时,清晰说明其真实能力及适用限制,严禁使用“自动驾驶”“解放双手”“无人驾驶”等易引发误解的表述。要求企业在签订新车销售合同及交付环节,以单独书面告知、合同条款加粗提示等方式,明确告知车主“辅助驾驶≠自动驾驶”“驾驶人必须全程保持注意力集中”“‘脱手脱眼’(双手脱离方向盘、视线离开道路)属违法行为且将承担三重法律风险(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并在交付时强制开展系统操作及安全规范实操培训,确保车主熟练掌握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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