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拒付农药款 法官释法案结事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6

A+  |  a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萨比热·阿不都热西提

  不久前,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农户孙某多次从陈某的农资店赊购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累计欠账14885元。陈某多次催讨,孙某都拒绝支付。今年,陈某将孙某诉至法院,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孙某提起反诉,称陈某售卖的农药效果不佳,影响其收成。

  为妥善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先行调解。对此,陈某解释:“我的农药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你收成不好怎么能赖农药?”双方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肯让步。

  在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仔细审查提交的证据后,承办法官向孙某释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产品缺陷、具体损失数额以及其中的因果关系。“仅凭口头陈述难以有效证明主张。”。

  在法官劝导下,陈某自愿放弃部分债权,只要孙某给1万元,孙某当场支付1万元。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