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清经济账 不忘人情味 民警6小时解纷获赞誉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2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许科文
“这就是克扣工资,今天你必须给个说法!”近日,在洛浦县某公司办公室内,员工麦女士指责管理层的做法,负责人李先生则对“克扣工资”的说法表示不认可,双方相持不下。
接到报警后,洛浦县公安局恰尔巴格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见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间火药味十足,立即采取“隔离疏导”策略,将双方分开,分别倾听诉求,事情原委也随着两人的倾诉逐渐明晰。
李先生拿出工资发放记录和垫付费用清单,上面显示每月扣款均有麦女士签字;而麦女士称自己被“算计”,“每月的扣款不清不楚,工资一定少发了。”
原来,今年3月,麦女士入职时,公司为其垫付“工装费”等费用2000余元,约定每月分期从工资里扣除。5月初,麦女士对工资金额产生质疑,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升级。“账算不清楚就罢了,公司管理人员的态度还特别恶劣,我实在接受不了!”麦女士说出心里话。
民警意识到,算清账目才能化解纠纷。
将双方当事人请到调解室后,民警采取“释法+说理+共情”调解模式。经过细致核查,该公司从麦女士工资里每月扣除的“工装费”不存在额外克扣的情形。民警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据法条向麦女士解释:“企业垫付费用属平等民事约定,虽然不能强制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但协商抵充是可以的,既然你签字确认过,这在法律上就有效力。”
随后,民警又单独和李先生沟通,并指出:“管理不能只讲法理和制度,更要讲人情味,员工有疑问得耐心解释,态度生硬只会激化矛盾。”
两人态度有所缓和后,民警提出“一次性交付+致歉”的折中方案:麦女士就不当言论向李先生道歉并一次性交付剩余的1000元“工装费”,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持续6个小时的调解终于有了结果。麦女士低头道歉:“是我太冲动了,不该乱说伤人的话。”随后,她拿出现金补齐剩余“工装费”。李先生也真诚回应道:“之前我的沟通方式有问题,以后咱们多交流。”
双方握手言和,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次日,李先生带着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平安护企”字样的锦旗来到派出所表示感谢。
恰尔巴格派出所副所长艾则麦提·伊米尔阿孜表示,该所将继续以企业及员工的需求为导向,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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