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相册“修补”破损的亲情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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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李梦佳

  5月20日傍晚,在托克逊县某小区儿童乐园里,10岁小女孩豆豆(化名)和小伙伴互相追逐嬉戏,母亲孙婷(化名)在一旁用手机拍下美好的一刻。

  不久前,在托克逊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孙婷帮女儿争取到更高的抚养费,基本能保障女儿的成长。

  2016年8月,孙婷与李明(化名)协议离婚,约定李明每月向女儿支付600元抚养费。彼时,这笔抚养费尚能维持豆豆幼儿时期的基本开销。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课外读物、换季衣物、医疗保险等费用逐年增加,尤其是2023年秋季起,豆豆参加了课后托管班和绘画兴趣班,每月新增近千元支出。

  孙婷的收入难以负担这笔开支,今年4月28日,她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向托克逊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孩子的抚养费提高至每月2000元并按年支付。

  李明虽住在乌鲁木齐市,但每月都会视频探望女儿,庭审中也坦言“从未想过逃避责任”,只是对具体抚养费金额有异议。孙婷提交的证据链完整,包含豆豆近3年的教育医疗票据、小区同期生活成本调研报告,以及学校出具的课外教育必要性说明。

  托克逊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哈力旦·尼扎木根据上述情况,向李明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必要时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又组织双方核对豆豆的实际开销,再结合李明的收入情况及必要开销,测算出合理抚养金额。

  调解前,法官让孙婷准备了一本孩子的成长相册。调解中,法官引入“成长可视化”理念,让李明和孙婷共同翻看孩子的成长照片。

  “这是豆豆参加幼儿园新春表演时拍的”“这是豆豆和她的画”……孙婷翻动相册,向李明介绍照片背后的故事。看着记录女儿成长历程的一张张相片,两人不禁流露出对女儿的爱意,本不愿多交流的两人甚至争相表达着对女儿成长的期待。

  经过约3个小时的疏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2025年5月16日起,李明每年支付15000元抚养费,直至豆豆年满18周岁。

  在调解书的最后,法官写下一段寄语:“抚养费的数字会随成长变化,但父母的爱不应该因婚姻关系改变而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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