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腾房?乌市一法院跨省柔性执行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焕)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赴四川省成都市某县,顺利完成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强制腾迁工作。
被告人曹某因刑事案件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4年7月,乌市中院办理该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案件。
执行局干警查询到曹某在四川省成都市某县登记有一套房产。
“为了了解房产是否有人居住等情况,我院决定派执行法官前往当地调查,确定处置方案。”乌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何思蒙说。
该院调查发现,曹某妹妹一直在该房内居住,遂告知其需要对曹某名下房产执行变现后予以没收。曹某妹妹表示会配合法院工作,并承诺在房产拍卖成交后搬离。
2024年10月,该房屋被依法拍卖,但曹某妹妹一改此前的态度,明确拒绝履行腾退义务。
执行干警了解到,曹某妹妹患有基础疾病导致其精神状态不稳定,无固定职业,曹某入狱后她一直居住在该房产中。执行干警推测其抗拒执行的原因很可能是担心居无定所。
对曹某妹妹采取强制腾迁显然不是最优解,但如何交付房产呢?
执行干警决定走访该房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经过反复沟通,曹某妹妹户籍地村委会同意安排村集体一处房屋供其居住。
曹某妹妹得知情况后同意搬离,该案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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