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社区里也能“升堂断案”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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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回法庭现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汪润江 摄
本报铁门关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汪润江 鹿宏伟)为深化基层法治教育,向职工群众警示醉酒驾车的危害性,4月22日,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联合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将法庭“搬”至兵团第二师三十三团承德社区,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邀请50余名社区居民、职工代表及社区工作者旁听庭审。
据悉,王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出示王某某的血液酒精检测报告、道路公共视频影像等证据,清晰还原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的全过程。
面对确凿证据,王某某当场认罪悔罪,坦言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心想不一定会被查。“现在不仅对家庭造成了经济负担,还面临法律制裁,悔不当初。”王某某说。
法院结合王某某酒精含量、驾驶情节及悔罪表现,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结合案情向旁听人员宣传酒驾的危害性,并发放宣传资料,与居民一起算酒驾产生的“法律账”“经济账”“家庭账”,提醒大家切勿因一时贪杯、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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