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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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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下足功夫

  “有结”变“有解”

  本报焉耆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孙瑜)近日,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官从庭前到庭后下足功夫,最终将案件调解成功。

  2024年8月,张某驾驶中型货车追尾海某驾驶的半挂车,事故造成海某、张某不同程度受伤,经焉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某所驾车辆所有人为新疆某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此,海某将张某、新疆某运输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诉至焉耆县法院,要求判令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马增华详细了解案件过程,并与被告取得联系,弄清其赔偿意向。被告答应赔偿,但在金额上存在分歧。

  第一次开庭,新疆某运输有限公司缺席,马增华并未进行庭中调解。马增华就赔偿事宜提出建议,双方在庭后沟通中增进了解,分别作出让步。

  再次开庭前,马增华搜索相似案例,结合当事人提交的各项证据计算赔偿金额,统一裁判尺度。第二次开庭当天,马增华将赔偿事宜总结归纳,给双方解读各项赔偿金额。在他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案件调解结案。


  推广“两状”范本

  方便群众诉讼

  本报阜康讯(通讯员 马晓梅)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广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鼓励并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起诉时,让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尽用、应填尽填。

  在以往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知识了解有限,起诉状经常出现表述不清、关键信息遗漏等问题,不仅增加法院立案审查的难度,也影响后续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常见多发民事案件,制定标准化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通过规范化文本格式,引导当事人准确、全面地表达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

  在推广过程中,该院立案窗口积极行动,采取摆放宣传资料、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供下载二维码等方式,确保当事人快速获取示范文本。针对部分当事人填写困难的情况,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由专业人员提供一对一服务,力求每一份起诉状都能准确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讼请求。

  如今,线上诉讼服务平台成为群众参与诉讼的主要渠道。为此,该院立案窗口还将示范文本要素嵌入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起诉状的自动生成和在线提交,增强了诉讼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强协同聚合力

  打击拒执犯罪

  本报精河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巴登加甫·巴音克西克)2月18日,精河县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协调会。

  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和《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汇报相关拒执案件的调查情况,就拒执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争议和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升联动成效。要着力构建“内外协同、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

  精河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始终保持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妨碍执行等现象,坚持以案说法,努力实现“惩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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