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两级法院 10个月为企业优先立案1443件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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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张文静)12月初,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案款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被上诉人苗某与上诉人新疆某公司签订汽车挂车租赁合同,约定从签订协议之日起7个月内,将3辆挂车交付被上诉人使用,每月挂车租赁费用合计4.5万元。然而,车辆交付后不久,案涉挂车在境外停滞,直至各项政策落实后才回国归还,这时已过约定时间。新疆某公司在起诉前已结清部分费用,但还有3个月的费用尚未结清,苗某多次催要未果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新疆某公司向苗某支付租赁费9万元。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博州中院。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新疆某公司向苗某支付租赁费4.5万元。

  这是博州中院以法治力量助企纾困解难的实例。

  今年以来,博州两级法院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当前,博州两级法院均搭建与企业、律协的微信平台,定期召开座谈会,同时设置专门通道,实现线上线下一次性办理立案,确保7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加大跨域立案和服务力度,缩短二审立案时限。有效控制审理周期,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0%以上。今年1至10月,博州两级法院共为企业优先立案1443件,通过智慧法院“一网通办”诉讼服务,为企业线上立案1021件、线上调解644件。

  “我们会持续加强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沟通协作,凝聚强大合力,共同为民营企业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的稳步前行保驾护航。”博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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