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后两名被执行人当场还款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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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集中拘传一批长期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旁听庭审。

  2012年9月,田某、代某起诉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马某,要求其支付装修款。后经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装修款3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马某迟迟不履行义务。2013年,田某、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马某分期偿还30万余元,田某、代某随即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限制措施。

  2020年4月,马某收到另案100万余元执行款,但其未优先向申请执行人田某偿还欠款,而是将这笔钱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偿还其他债务。

  天山区法院调取了马某转移财产证据,并将该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对马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流转至检察机关,公诉人建议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官对马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面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马某当庭认罪悔罪。公诉人在庭审辩论后,结合案情向被告人及旁听被执行人进行普法教育。

  因马某主动投案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已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全部款项并取得谅解,法庭综合考虑后,以马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参与旁听的被执行人深受触动,两名被执行人当场缴付全部被执行款,9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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