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萍: 群众有需求 我们有回应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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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10月2日21时许,踏着夜色,张建萍回到家。作为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这样的节假日值班,她已经习以为常。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这意味着很多调解会先约定时间,应该很少遇到突发情况吧?”记者问张建萍。

  “也不一定。有些纠纷即便不清楚是否能调解成功,但群众有需求有疑惑,他们想尽快得到答案,我们就要及时回应,否则很可能激化矛盾。让群众迅速找到我们、为他们提供帮助,就是人民调解员坚守的意义。”张建萍快人快语。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9年,设在市中心东小路70号,临街办公,窗口式服务来访群众。该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工作日正常上班,节假日专人值班,一年到头皆如此。

  张建萍值班的这一天,上午不忙,没有电话或来访咨询,她整理案卷、学习法律知识,时间过得很快。午后座机响了,“有个老人受伤、子女索赔的警情,等会儿到你那去。”电话那头是当地老街派出所民警。“好,我在这等着。”张建萍回复。

  “既然是警情,又涉及老人受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情绪会比较激动。对我们来说,安抚当事人情绪是第一要务。”张建萍对记者说。

  2022年从社区退休后,张建萍就成为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一直在基层工作的经历让她对做好群众工作很有信心。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这几年她学了不少法律知识。因为有底气,值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她从不慌张,可这一次有点意外,准备好的说辞变成了安慰、引导和建议。

  不一会儿,民警带着李女士和七旬老人王某到达人民调解中心。警情是当天中午发生的,事由却在9月2日。李女士介绍,她回家探望父亲李某某,发现其右臀发紫,去医院检查后是臀骨碎裂。李某某回忆,9月2日,他在小区与王某下棋时发生争执并摔倒。李女士据此认为是王某将父亲推倒,导致父亲受伤,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你无证据、无视频记录,我没有推你父亲,他都80多岁了,事情也过去一个多月了,受伤可能是自己造成的。”对于李女士的说法,王某不认同。

  看他们各执一词,张建萍安抚双方情绪后,直指问题所在:“这事不具备调解条件。首先,公安机关应继续调查,案情明了才是谈论民事赔偿的前提;其次,伤者应尽快鉴定伤情;再次,双方应就主张的事实搜集证据。调解要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准绳,有理有据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看似简单的道理,但因为当事人都在气头上,张建萍与他们耐心沟通,直到天黑才下班。

  “忙但很充实,这份工作越干越有成就感。”张建萍说,2022年年底,她成为人民调解员不久,就收到一对母子送来的锦旗,不由得心情激动,“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送锦旗。退休了还能发挥余热,帮助更多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我很有职业荣誉感。”张建萍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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