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交通安全进校园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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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新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扬新中学以互动问答的方式教学生认识交通标识。 马燕 摄

8月20日,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带领克孜勒镇第一中学的学生现场体验汽车盲区。 沈丹 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为做好开学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教师及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我区交管部门提前规划,精心准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开学第一课”,将精彩纷呈的法治课堂搬进校园,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学生身边。
8月26日,在开学第一天,哈巴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该县第一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利用PPT对学生步行、骑行、乘车等安全知识进行了生动讲解。着重指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乘车时把身体伸出窗外的危害性和后果,同时播放警示教育片加深学生对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后果的认识,引导学生们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分享给父母和亲朋好友,共同创建平安、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哈巴河县第一小学四年级二班学生张苡洵说:“今天警察叔叔给我们上的交通安全课很有意思,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今后我一定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时不追逐打闹。”
8月26日,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学季走进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课堂上,民警深入分析了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告诉学生乘车系安全带、骑行电动车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醒学生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乘坐超员车等,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8月23日,阿克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阿克陶镇、玉麦镇学校,以“知危险会避险”为主题,开展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宣传活动。课堂上,民警深入分析讲解了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告诫同学们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要远离交通危险行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8月27日,新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新源县扬新中学,开展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民警叮嘱同学们在行走时要注意观察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做到不闯红灯、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得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滑板车、溜冰鞋等,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8月20日,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克孜勒镇第一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在操场上以现场体验的互动模式,模拟出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和转弯,展示了汽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盲区,让孩子们亲身感受道路上的危险因素。
“教学+现场体验”的方式,把生活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直观地展现给同学们,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发了学生们极大的学习热情。在场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体验懂得了怎么在日常出行中规避事故风险。
连日来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的“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引导他们从自身做起,摒弃交通陋习,争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文明参与者,为新学期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杜霖枫 陈悦阳 肉斯坦木·依沙克 马燕 白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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