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监督杜绝司机“病驾”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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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奎屯讯(通讯员 巴俊敏)如何避免“病驾”上路风险?怎样加强对驾驶证申领环节的监管与治理?近日,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突发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眩晕症、癔症等急症,可能瞬间失去操控车辆能力,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明知自身患有禁驾疾病,却隐瞒事实申领驾驶证或带病开车,即构成“病驾”。

  奎屯市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确实存在禁驾疾病患者持有驾驶证的情况。检察官通过调取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建立监督模型,发现44名禁驾疾病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为提升监督质效,奎屯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行政单位代表参与听证。听证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后,提出安全驾驶诉源治理意见建议,对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思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做法表示肯定。被建议单位表示,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将认真研究和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履行“病驾”治理监督职责。

  随后,奎屯市检察院联合奎屯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签署《关于防止禁驾疾病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线索互移、信息互通等联动机制,明确在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数据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定期相互推送禁驾疾病人员信息,从源头杜绝禁驾疾病患者申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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