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之力守护“米泉大米”地理标志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3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苏浩)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走访调研,了解“米泉大米”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切实维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声誉和品牌价值,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乌市米东区地势平坦、泉水丰润、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拥有良好自然条件,所产大米品质优良,焖制出的大米饭颗粒晶莹、口感软糯甘甜,香气四溢。2012年12月7日,“米泉大米”正式成为地理标志农产品。

  为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乌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先后前往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米东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企业,向相关负责人了解“米泉大米”的产品质量、生产规模、产品种类以及地理标志使用和被侵权、假冒等情况,就如何加强对“米泉大米”地理标志的保护进行深入讨论,并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公益性讲座等方面达成共识。

  米东区检察院将继续实地走访大米加工生产企业、种植农田,深入商超、粮油市场等场所,开展“米泉大米”地理标志保护法律宣传,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增强公众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