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租车诈骗案同日告破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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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靳白雪)以“租车”名义骗走车辆,通过伪造证件等手段,将租到的车辆转手变现……8月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连破获两起“套路租车”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2月初,该大队接到受害群众马伟(化名)报警称,他的一辆外租长安汽车被租车人骗走。

  2023年12月底,马伟在朋友的介绍下将自己的车辆以300元每天的价格租给阿某,租期2天。然而两天后,阿某并未归还车辆或续约,马伟联系催要,发现阿某失联。

  经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阿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马伟的车辆骗到手后,立即安排同伙夏某冒充车辆所有人,以录制视频等方式作出自愿出售车辆的承诺。之后,阿某伪造了车辆相关证件,以1.6万元的价格将其卖给朱先生。今年8月4日,民警锁定车辆轨迹,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将车辆追回,并在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抓获阿某。

  目前,阿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一起案件中,苏女士于6月初向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将其公司的一辆宝马轿车租给马某,对方将车辆开走两个小时后,车载导航定位系统就掉线了。苏女士立即联系马某,发现对方手机关机,顿觉不妙。

  查看苏女士与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民警认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租车合同诈骗。8月4日,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涉案车辆轨迹,锁定犯罪嫌疑人马某所在地,立即将其抓捕归案。面对民警讯问,马某供述,租到涉案车辆后,他迅速拆除了定位装置,随后伪造车辆行驶本、登记证书等证件,以该车为抵押物,借款8万余元用于偿还债务。

  目前,涉案车辆已被民警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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