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拒收现金 检察建议促整改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6
A+ | a本报轮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苏丽丽)8月2日,轮台县某中心接种疫苗服务窗口此前摆放的“拒收现金”提示牌已撤,工作人员正在用现金为办事群众结算。
7月4日,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米尔扎提·玉素甫江在履职中发现,某中心接种疫苗服务窗口在显眼位置摆放印有“拒收现金”字样的提示牌,不仅影响人民币的正常流通,还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现金支付对于实现金融普惠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重要意义,尤其对老年人、农村居民和低收入人群至关重要。”米尔扎提说,某中心接种疫苗服务窗口摆放“拒收现金”提示牌的行为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及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合法权益”相背离。
米尔扎提通过走访调查固定证据,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7月8日,轮台县检察院向某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某中心接种疫苗服务窗口撤掉“拒收现金”提示牌。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某金融机构组织专题学习,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活动。
与此同时,轮台县检察院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加大对县域其他收费窗口的监管,形成监督长效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月2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监督案件“回头看”时,发现某中心接种疫苗服务窗口含“拒收现金”字样的提示牌已被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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