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英:细雨无声育“小荷”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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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朱娟娟

  暑期开始后,高英一直跟小彬(化名)的父母保持联系。得知小彬保持着较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高英放心了不少。

  高英是乌苏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也是乌苏市某中学的法治副校长。

  今年5月,小彬在家里看到一个打火机,把玩之后顺手装进了口袋,隔天在校期间,小彬一时贪玩拿出打火机点燃,不慎烧到正巧路过的同学小莉(化名)的头发。小莉的父母对此很生气,校方邀请高英一同调解此事。

  高英先分别听取了校方的讲述、小莉父母的诉求,接着单独与小彬谈心,耐心向小彬讲解遵守校纪校规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随后,小彬主动向小莉道歉,获得了小莉及其父母的谅解。

  此事化解后,高英叮嘱校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并对小彬的父母开展亲职教育,督促其多多关注小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加强管教和引导,共护孩子健康成长。

  对于高英来说,法治副校长是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的重要一环,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从6年前负责乌苏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到如今,高英虽已在其他部门工作,但她仍承担法治副校长工作,并一直心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细心和耐心呵护“幼苗”健康成长。

  2021年3月,乌苏市检察院“尖尖角”未检工作室成立,通过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多元化法治宣传,完善联动机制等方式,打造检察文化品牌。高英作为品牌主创人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作用,立足岗位实际,不断开拓创新,逐步打开乌苏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2022年3月,17岁的小马(化名)通过游戏骗取被害人3652元。受理案件后,高英了解到小马家庭经济情况不好,第一时间为小马申请了法律援助。为不影响小马学习,她加班加点地工作,希望用最快速度办结此案。

  因小马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乌苏市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对小马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这起案件的办理,兼顾国法、人情,高效且充满温情,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高英围绕“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牵头研究制定《乌苏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常态化监督监护不到位的父母。2022年8月以来,乌苏市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30个,“唤醒”失职父母,强化家庭责任,构筑起“未检+N”工作机制。同时,高英还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乌苏市未成年人保护联合工作机制》,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今年4月,乌苏市检察院“尖尖角”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不少涉案未成年人在实施侵害或遭受侵害前有饮酒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尖尖角”未检工作室检察官联合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走访辖区商超等烟酒销售点,发现部分酒水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售酒”的标识,部分经营者不知晓禁止向未成年售酒的规定,遇到未成年购买酒类时未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检察官耐心向商户经营者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为他们发放提醒标识。

  随后,乌苏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监管部门规范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合力拧紧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

  此外,该院还依托《乌苏市未成年人保护联合工作机制》,组织监管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双方在加强问题整治、实现信息共享等方面交流意见建议,在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方面形成共识。

  多年来,高英和“尖尖角”未检工作室一同成长,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2022年以来,她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乌苏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那微微冒头的荷叶嫩芽就好似孩子们,我们要像蜻蜓守护荷尖一般精心呵护祖国的‘花蕾’!”高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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