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大芸,违法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6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马静 高翔)5月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当日,刑事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乌拉泊附近非法采挖大芸。民警立即前往事发地调查,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查获大芸14株。
张某交代,为泡酒自用,他在未办理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非法采挖大芸。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张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芸也称肉苁蓉,素有“沙漠人参”的美誉,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大芸是寄生植物,一般寄生在沙漠树木的根部,违法采摘会给沙漠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标签:
最新更新
- 法治进企业 “把脉问诊”开良方
- 博士毕业后未如约回原单位工作 法院判返还30万余元
- 自治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 马兴瑞出席会议并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揭牌
- 新疆开展严打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 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新疆主场活动举行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