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奔波数百公里 巧变“两难”为“两全”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9
A+ | a本报博湖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杜泓萱)100万余元的收割机卖出去两年多仅收到几万元款项,拿到生效判决后,买家还是拖着不还钱,一边是急需资金发展生产的卖家,一边是生活的确困难需要靠收割机赚钱的买家,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博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数百公里异地执行,为双方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2021年底,张某将自有的某品牌联合收割机出售给杨某。合同签订后,杨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款项,张某将收割机交付杨某。直至2023年,因杨某迟迟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剩余款项给付义务,张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杨某支付张某剩余款项及逾期利息等共计17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财产集中查询、与申请人谈话等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长期在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从事生产经营工作,案涉收割机也在阿拉尔市。经过执行小组分析后,执行干警前往阿拉尔市开展异地执行工作。
考虑到杨某的实际生产需要,执行干警对其耐心释法析理,并阐明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也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积极沟通,说明杨某的实际情况。经过数小时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法院先将案涉收割机扣押运回,今年5月30日前杨某向张某还款30万元,6月30日前向张某还款20万元,张某再将收割机返还给杨某,杨某在秋季收割经营后继续归还剩余欠款。
从接到案件线索到案涉财物查封扣押运回,历时60个小时、500多公里,博湖县法院执行人员既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困难,为该案执行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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