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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6
A+ | a进入路口前 放慢车速更安全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车辆通过路口时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按照交通信号灯指挥有序通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尤其是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驾驶人一定要放慢速度注意观察,并礼让右方车辆,因为每一个疏忽,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期曝光台选取9起交通事故,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朱琳 高月晨 马彦军 钮芬 孟根花 王舒颖 陈悦阳 俞辉 朱军)
“今天我执勤”
4月24日,霍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辖区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讲体验活动。
民警先给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及文明出行知识,并手把手教孩子们交通手势操。随后,孩子们身着“工作服”,化身“小交警”,走上街头,跟随民警指挥交通,过往群众纷纷点赞。图为“小交警”劝导驾驶人遵守交规。
巴克尔·库尔曼江 摄

桃树下普法 让文明出行“声”入人心
本报库尔勒讯(通讯员 严万海)4月22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库尔勒市哈拉玉宫镇举办的第三届桃花旅游节,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在旅游节举办现场,该大队民辅警在维护交通秩序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向游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引导游客做“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抵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酒后驾驶、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让“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声”入人心。
普法之外,民辅警还客串“摄影师”,免费为游客拍照留影,定格美丽瞬间,受到游客一致好评。
小手拉大手 带动家人守交规
本报霍尔果斯讯(通讯员 王博)4月22日,霍尔果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辖区职业高级中学,开展以“知危险 会避险”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以学校举行的升旗仪式为契机,向广大学生详细讲解日常出行应注意的交通安全常识,倡导学生们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过马路时应下车推行,通过路口要注意观察,禁止闯红灯、并排行驶、相互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学生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人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文明交通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此外,民警要求学校负责人将交通安全列入教学内容,常抓不懈讲安全,不断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深入牧区 为转场牲畜系反光带
本报富蕴讯(通讯员 再屯·马宁)4月22日,富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来到牧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牧民宣讲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酒驾醉驾、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牧民主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出行,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同时,民辅警还为转场牲畜系反光带,向牧民讲解牲畜横穿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提醒牧民放牧时尽量远离公路,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走进乡村 共筑道路安全防线
本报拜城讯(通讯员 伍毅)4月23日,拜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来到乡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依托农村“大喇叭”及“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通过广播宣讲、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向村民介绍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驾醉驾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用身边的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警示村民,强调违法的代价,引导村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共同筑牢农村道路安全防线。
关注“一老一小” 绘就“朝夕美好”
本报温泉讯(通讯员 王鹏举)4月22日,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辅警来到人员密集的小广场,针对“一老一小”特殊群体自我防护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特点,重点围绕“安全走路、安全骑行、安全乘车”等内容,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典型事故案例,向“一老一小”详细讲解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诫他们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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