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听法官讲讲土地流转那些事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4月1日,策勒县固拉合玛镇吉格代勒克乌塔克村升国旗仪式结束后,村民们没有离开,而是在原地等待上课。原来,每周的这个时间是该村村民的学法时间。当天,策勒县人民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麦提阿则·麦提赛伊迪向村民讲解土地流转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主体的行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前,一定要先了解土地的性质、流转的程序、流转的期限、流转的价格等。”听着麦提阿则的宣讲,村民们不时点头。
土地流转并不少见,但由于程序不规范、协议缺失、约定模糊等原因,土地流转过程中经常产生纠纷。
麦提阿则结合策勒县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做进一步解释。2023年1月1日,麦某与玉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限17年,费用58300元。一年之后,麦某发现,合同内容是土地流转,名称却为买卖合同。协商无果后,麦某将玉某诉至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解除合同,麦某向玉某支付土地损耗费47000元。
麦提阿则提示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前,可以找专业人把关,确保合同内容准确、严谨。
吉格代勒克乌塔克村党支部书记阿卜杜海外尔·麦麦提敏感叹道:“村里这类纠纷很多,村民们听后感触很深,纷纷表示,法官的讲解让他们学到很多知识。”
策勒县法院曾为该村所有土地流转合同做过一次“法治体检”,归纳总结成本风险、关系风险、规划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风险,并根据风险类型开出“良方”。
当天,宣讲结束后,村民艾力·麦提努尔邀请麦提阿则到自家地头,给他和邻居们答疑解惑。
“我想咨询一下,10年前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限15年,现在土地流转费上涨了,可以终止合同或者增加土地流转费吗?”艾力问。
“在合同约定明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所以,今后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约定期限不要过长,否则对双方都不利。”麦提阿则说。
远处杏花绽放,近处麦苗青翠,这场国旗下普法让大家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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