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到村里 法治宣传到身边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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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刘永明)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法官来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开展巡回审判,让村民“零距离”感受法律尊严和司法温度。

  此次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现场设在村委会。庭审过程中,安宁渠人民法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了解案件细节,依法调解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件,向村民重点阐释民间借贷合同主体资格、借款用途约定、还款期限约定、借款利息等内容,使村民进一步了解“借条”的书写、“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及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利息等法律知识,普法宣讲既通俗易懂,又贴近生活,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我们之所以选择将法庭设在村委会,就是为了让村民能直观地了解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法官表示,此次巡回审判充分运用庭前摸底、庭审释法、庭后疏导的方式,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增强了村民的法治观念。

  今年以来,新市区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巡回审判”为抓手,将审判庭“搬”到田间地头、村委会、机关会议室等,以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典型性案件为着力点,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衍生诉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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